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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保教费减免的通知

2023年09月01日 08:00  点击:[]

关于2023-2024学年第学期保教费减免的通知

 

各位家长

依据淮安市物价局、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价费【2018】64文第二十八条内容规定,公办幼儿园和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对城乡低保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子女的保教费,应当按照50%的比例予以减免;对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的保教费,予以全免。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取消了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等要求。

申报资助程序:

1.提交《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2.提供《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低保证明相关证件资料。

 

淮安市越秀幼儿园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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