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政府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为规范学前教育政府资助经费的发放与管理,现就有关工作明确以下要求:
我市学前教育生活补助经费每学年申请和评定一次,按学年发放。生活补助经费用于补助学前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补助标准为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认定标准:①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②已在上一学段获得国家教育资助的学生;③在该学段就读期间已经学校认定并获得国家教育资助,再次申请的学生。因为突发情况(如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导致的贫困也可以申请资助。
申报资助程序:
1.提交《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2.提供低保证、居委会盖章证明、单位证明等说明家庭情况材料。(有其中一项即可)
淮安市越秀幼儿园
2023年9月